發貨人在辦理出境申報手續時,需要向海關提交維修協議或含有保修條款的原進口合同以及原進口報關單全套,申報出口需要的所有單證,辦理出境申報手續.(不需要核銷單)
維修協議模板up_files/修理協議.tif
貨物出境后,在境外維修的期間為出境之日起6個月,可以申請延長,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貨物復運進境時應當向海關申報在境外實際支付的修理費和材料費,由海關審查確定完稅價格,計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
超過海關規定期限復運進境的,海關按一般進口貨物計征進口關稅和進口代征稅.